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
申请办理初始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: 1、《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》; 2、营业执照副本; 3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注册证书; 4、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资格注册证书; 5、股东、房地产经纪人员有效身份 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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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《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》;
2、营业执照副本;
3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注册证书;
4、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资格注册证书;
5、股东、房地产经纪人员有效身份 证件。
(二)分支机构办理初始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: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
1、《房地产经纪机构(分支机构)备案登记表》;
2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;
3、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注册证书;
4、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资格注册证书;
5、房地产经纪人员有效身份 证件。
办结时限
法定时限:15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:7个工作日
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流程
1、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向所属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备案。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2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,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进行核实,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。
3、 受理后区局组织现场勘查,主要查看公示事项是否落实、业务台账是否健全、房地产经纪业务质量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,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规定的事项。
4、区局将申报材料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审查,并对申报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公示,公示期5天;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需要进一步证明的,应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(补充时间不在服务时限之内)。
5、符合备案条件的,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作《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》或《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》,转市行政审批中心房产分中心发放。